学校各单位:
为做好学校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消除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发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学校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河南省防火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河南省“119” 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豫防安〔2017〕15号)具体要求,决定11月6日至11月30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作为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重要手段,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宣传月活动相关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定人定岗,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纳入年终工作考评内容,严格落实奖惩。
二、加强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认真开展消防宣传安全教育,宣传月期间,各单位要依托微信平台推出一期消防知识答卷,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站、板报等各种形式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在宣传月期间开展好消防安全“四个一”活动,即“讲授一堂消防知识讲座、组织一次消防疏散逃生演练、开展一次火灾隐患大排查行动、制作一期主题宣传展板”。
三、加强隐患排查整改
各单位要在宣传月期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结合电气火灾,高层建筑防火综合治理,对本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通道是否符合规定;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自动消防系统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气及彩钢板建筑,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等进行全方位排查。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建立台账,确定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效果。
各单位活动方案、总结请分别于11月10日、11月31日前报到保卫处消防科。(联系人:韩兴才,电话:67756633,邮箱:bwc110@haut.edu.cn,地址:行政办公楼B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