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各类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暑假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强化安全教育。各单位(学院)要在放假前集中开展安全专题教育,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重点加强防火、防盗、防溺水、防诈骗、防传销、防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全面排查隐患。放假前要对所属区域开展全方位安全检查,确保办公室、实验室、宿舍等场所做到“人走断电、断水、断气”;重点检查实验室危化品管理、食堂燃气使用、水电设施运行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严格消防安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落实防火巡查制度,全面排查消防隐患;严格动火作业审批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4.加强交通安全。提醒师生外出时选择正规交通工具,遵守交通法规;校内车辆行驶要控制车速,规范停放;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危险行为。
5.做好财物管理。妥善保管贵重物品、重要资料和仪器设备;实验室危化品要严格按规范存放管理;离校前做好资产清点登记,落实防盗措施。
6.落实值班值守。各单位(学院)要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确保人员在岗、通信畅通;物业及经营单位要加强重点部位巡查;遇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并妥善处置。
7.注意人身安全。提醒师生外出旅游时选择正规旅行社,避免前往危险区域;参与户外活动要做好安全防护;注意防范极端天气,确保人身安全。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防范胜于救灾。请各单位(学院)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祝全体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愉快的暑期!
保卫处(部)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