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段解析:
犯罪嫌疑人设置虚假网络购物平台,要求受害人拍下商品并付款,随后返还购物款并按比例支付一定数额的“佣金”,受害人完成前几单任务后都会很快收到“佣金”。此时嫌疑人会以返还高额“佣金”为诱饵,让受害人继续加大刷单数量和金额,如果受害人索要“佣金”,嫌疑人便会以网络故障、所做任务为多重任务等多种理由要求受害人继续转款。知道受害人察觉上当不再汇款时,便会切断与受害人的联系,就此消失。
通俗版:
进入大学,课余时间相对灵活,不少学生萌生了兼职的想法,操作简单、赚钱较快的刷单“职业”成为了理想的选择。诈骗分子抓住这个时机,通过QQ兼职群或短信等途径发布虚假信息,诱使大学生参与到刷单中。起初,刷单金额较低,诈骗分子会及时返还报酬赢得学生信任,随着刷单的进行、金额的增大,他们不会再返还本金,更不可能返利。有的诈骗分子选择直接消失,有的则以网络出现故障、未完成指定任务需继续完成多重任务等理由令受害学生不断转账,直到骗光学生所有钱财。
典型案例:
案例一:
某学院大学生张某在学院QQ群内看到一则刷单返利广告:“淘宝、天猫、京东等官方商城为提升业绩,急需一批网络刷客”,张某发现这种兼职赚钱快,操作简单,便根据群内的广告加了一个QQ好友,这个QQ好友教薛某如何进行刷单,然后发送了一个支付宝账号,张某便按照要求向此账户转账刷单。刷了第一次之后,对方告诉张某第一单要连刷5笔,张某按照要求转账后,对方又要求连刷两次5笔才能把之前刷单的钱返还。张某便又刷了8笔钱,但对方又称转账金额较大需要系统认证,需要张某转款7200元认证,而后又多次以转账金额较大认证失败要求张某分别转款7200元、8400元、8400元再次验证。就这样,张某先后通过自己的支付宝淘宝先后刷单17次,总计刷单47400元。张某此时发现对方一直要钱,却一分钱没有返还给自己,这时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警方提示:
目前,在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刷单诈骗案件发案数居于首位,特别是大学生等年轻人群体成为此类案件的高危群体。因为此“工作”相对轻松,成本低,不受地域限制,足不出户便能获得高额回报,因此吸引了大批大学生从事此项“工作”来“勤工俭学”。大家千万不要从事任何形式的刷单、刷信誉等“工作”,因为你很有可能被骗,而且刷单本身就是一种欺骗手段,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已明确规定,刷单行为是违法行为,因而我们大学生应当诚实守信,自觉抵制刷单行为。